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以下简称12328电话)管理,保障12328电话畅通高效运行,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第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对12328电话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铁路、民航、邮政的服务电话以及高速公路救援、水上遇险求救等应急救助电话的管理工作,按照其相关办法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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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04年)
- 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
- 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企业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10月10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