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水利部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废止《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水费收交和管理办法(试行)》等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全民所有制水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件规章。
一、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水费收交和管理办法(试行)(1989年2月14日水利部水财〔1989〕1号发布)
2.
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1992年10月20日水利部水建〔1992〕25号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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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2019年)
- 外交部部长唐家璇4月11日接受美国政府处理美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事件的全权代表、美国驻华大使普理赫代表美国政府递交的致歉信(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
- 关于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2000年)
- 温家宝总理在禽流感防控国际筹资大会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