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保护用户和邮政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邮政普遍服务及其保障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第三条
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保持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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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3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18年)
-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消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
-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