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
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是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组织等自愿、无偿向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是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现就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弘扬志愿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有序发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更好运用法治手段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5年左右努力,各地普遍建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网络,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机制更加健全,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保障坚实有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 明确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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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处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 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2022年)
-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19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