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远洋渔业船舶检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远洋渔业船舶(从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助船舶除外)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远洋渔船检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远洋渔船的检验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农业部船检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