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2017年)
在第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原第八条和第九条相应顺延,增加内容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务院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200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
-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31件)(201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