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切实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9号)以及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是指与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承保风险相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认为应当按照本办法处置的其他事件。
第三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财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保信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交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开展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张建宗等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17年)
-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20年)
-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3年)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1年)
-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