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效防范证券期货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规范行业反洗钱监管行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履行反洗钱责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依法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职责,制定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辖区内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职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2012年)
- 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年)
-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2022年)
-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198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致第32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贺电(2021年)
-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 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