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效防范证券期货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规范行业反洗钱监管行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履行反洗钱责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依法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职责,制定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辖区内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职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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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年)
-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
-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
-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