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8年)
应急部:
你部关于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伊春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2001年)
-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8月31日)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企业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工作的通知(2001年)
-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