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1年)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启计量事业发展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 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计量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计量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建成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达1779项,位居世界前列,我国成为全球有能力参与驾驭国际原子时的8个国家之一。计量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全社会计量意识日益增强,计量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2018年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全面采用物理常数定义,国际测量技术规则与格局将予重构,由此带来的影响广泛而深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领域对精准测量测试的需求与计量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全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领域量值传递溯源能力还存在空白,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有待突破,计量监管思路和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计量社会共治亟需加强。实施计量优先发展战略,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强化计量应用支撑,提升国家整体计量能力和水平已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计量顶层制度设计,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引领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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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1年)
-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 财政部关于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联合声明(2004年)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