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切实加强西部地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规范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西部地区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办公条件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明确用途、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2020年)
-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1999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