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落实,满足有关各方对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的需要,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的地区。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公开发布节能发电调度相关信息,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公众监督。确需保密的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由发展改革委和电力监管机构确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送。涉及国家安全的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由发展改革委和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相关电力企业论证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公开发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6年)
-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2005年)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