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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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4年)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1999年)
- 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2008年)
-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