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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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意见(2000年)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2016年)
-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2003年)
-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