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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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决定(2009年)
-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
-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
-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02年)
- 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3号(2011年)
-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2011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