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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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的决定(1993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3年)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2013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0年)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