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督察工作制度(2003年)
一、 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
(一)
制定督察工作年度计划,指导矿产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
(二)
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矿产督察员督察矿区相关的采矿权人及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
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解决矿产督察员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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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2002年)
- 矿产督察工作制度(2003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1996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2022年)
-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