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2003年)

为了规范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审查依据

(一) 国家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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