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资源调查活动中所获取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深海资料作用,保护深海资料汇交人权益,促进深海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及成果共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资源调查活动获取的各类深海资料的汇交、登记、保管、使用和国际交换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深海资料统一汇交与集中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深海资料共享利用,保障汇交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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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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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2004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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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