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将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基本规则
(一)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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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4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
-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