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
- 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权益,保护和监督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是指接受母婴保健服务的公民或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所进行的医学技术鉴定。
第三条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鉴定,保守秘密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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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20年)
-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