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2017年)
-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1年10月22日)
-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