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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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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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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