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2024年)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哪些行政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一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 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案件;
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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