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201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自赔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办理的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第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负责办理本院的自赔案件。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
-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2018年)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1年)
- 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