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1.
正确认识人民法院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根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但同时,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任务依然繁重。新时代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西部地区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
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思想。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在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保驾护航。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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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年)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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