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记者证的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第三条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
境内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新闻记者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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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08年)
-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二)(2009年)
-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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