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委、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宗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任务和要求,深化推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动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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