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06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沪府〔2006〕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决定(2010年)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201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4年)
-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
-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 关于修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领事条约》的决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