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遏制产能过快增长,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制定本准入标准。
一、 建设布局
(一)
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等规划政策,布局合理、发展适度。
(二)
东南沿海地区控制产能增长,重点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中部和西部地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因地制宜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轻量化、节水型产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