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201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的通知(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2001年)
- 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