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资金。
第三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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