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资金。
第三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六批)(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018年)
-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2020年)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