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明确外国人申请外国人才签证(即R字签证)标准条件,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外国人才签证和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有机衔接,为外国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R字签证申请条件,指导做好R字签证签发、延期、换发、补发工作。
第三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在确认外国人才资质、签发R字签证、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证件等服务管理工作中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四条
R字签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申请R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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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满洲里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0年)
-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年)
-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1994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 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