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为其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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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
- 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0年)
-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1999年)
-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年)
-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