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8年)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
-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 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