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结合履行国际公约相关义务和我国水运发展实际,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为核心,以完善法规、标准、规范为基础,以推进排放控制区试点示范为抓手,港航联动,河海并举,标本兼治,协同推进,努力实现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9年)
-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暫行條例(1951年)
- 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1年)
-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继续开展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20年)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