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的决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
-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中文本)(2024年)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 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4年)
-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并调整宜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