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认真了解并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循“互利共赢”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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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满洲里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2020年)
- 关于发展新型建材的若干意见(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