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建设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依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防员招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招录工作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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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21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 关于进一步全面清理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的通知(2001年)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