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设立子基金。设立方式包括与民间资本、地方政府资金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或对已有创业投资基金增资设立等。
第三条
科技部按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出资设立子基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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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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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决定(2011年)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0年)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2016年)
- 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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