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国物联网和稀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有关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和稀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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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关于进一步全面清理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的通知(2001年)
-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07年)
-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6年)
- 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