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国物联网和稀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有关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和稀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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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1998年)
-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1999年)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促进产业化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