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2017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67.5条(a)修改为:
“(a)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制定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体检鉴定程序要求和体检合格证的管理规定,负责全国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二、
将第67.11条(a)修改为:
“(a)申请人向体检机构提交体检鉴定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提供本人医学资料、既往体检文书,接受体检机构按照本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体检鉴定辅助检查项目要求实施的各项医学检查,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
“申请人在每次申请体检鉴定时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及家族病史信息及相关医学资料。”
三、
将第67.13条(b)修改为:
“(b)合格的体检鉴定结论作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体检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自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5年)
-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 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存在银行的凭证式国库券可否采取执行措施问题的批复(2008年)
-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2022年)
- 新闻出版署关于废止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2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