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2015年)

一、 分类目的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 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1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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