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1件规章,修改8件规章。同时,对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具体如下:

一、 废止的规章

1. 《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12号)

二、 修改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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