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年)
一、 分类目的
为了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的统计范围,建立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 分类范围
本分类将体育产业范围确定为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中介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与体育相关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十一大类。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依据《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确定体育产业的基本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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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2020年)
-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2005年)
- 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2024年)
-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 “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