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7年11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1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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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2009年)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
-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2021年)
- 关于在外交活动中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000年)
-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0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11年)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