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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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07年)
- 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2009年)
-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0年)
-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0年)
- 国家民委财政部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20年)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2004年)
- 公安部关于正确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的批复(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