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0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有的还在进一步发展。集中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同时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供求紧张的矛盾突出。当前,要着力解决投资膨胀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国务院决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
一、 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清理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方面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投资膨胀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此次清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坚决克服相互攀比、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现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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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
- 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200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2015年)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