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2年)

一、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 “九五”工作回顾
“九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进展,为新世纪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重污染防治轻生态保护的局面。随后,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议上,国家又相继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生态保护方针。1998年和2000年国务院分别发布实施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确立了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确定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9%”的任务按时完成,并已达9.85%;2000年8月我国政府签署了《生物安全议定书》。全国的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突破进展,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和天然林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建设试点、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野生药材、矿山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初见成效,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得到重视。
(二) 全国生态环境形势基本评估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恶化范围仍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目前的主要生态问题,一是区域生态平衡严重失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源头区的生态环境恶化加剧,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湿地日趋萎缩,江河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林草植被退化,生态功能下降,洪涝灾害、沙尘暴加剧;海洋和淡水渔业水域污染加重,海蚀范围扩大,水域渔业功能削弱;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重,环境恢复治理滞后。二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全国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种群数量减少,种质资源及野生亲缘种丧失,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珊瑚礁、红树林破坏严重,近海天然渔业资源衰退。三是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秸秆、畜禽粪便等各种养殖业的废物排放,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是当前农村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生态恶化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点,一是积点连片,由原来的局部、小范围的生态破坏恶化逐步演变成区域性、大范围的生态恶化;二是从量变到质变,由原来以单要素为主的生态破坏,逐步发展成整个区域或流域生态的结构性破坏,功能退化甚至是完全丧失。
当前,我国的生态保护既有有利于发展的一面,也面临一些严重的制约因素和困难: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十分重视,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但是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重建设轻保护,生态环境边治理边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的问题依然突出,土地沙化、草场“三化”面积分别以每年3000多平方公里和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展。二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生态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生态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特别是执法监督、监测预警能力不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如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能力,尽快遏制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是“十五”期间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今后五年,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确保新世纪山川秀美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的重要时期。本计划主要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国环境保护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规划今后五年(2001年至200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目标、任务,把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十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 指导原则与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努力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确定的、近期急需完成的目标、任务与措施落到实处,是“十五”期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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