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2006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浙政〔2005〕9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对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机场办事处和杭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进行整合,并划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检疫执法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仍隶属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21年)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