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2006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浙政〔2005〕9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对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机场办事处和杭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进行整合,并划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检疫执法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仍隶属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
-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2016年)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6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关于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批复(2001年)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