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市承办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函(2007年)
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由江西省南昌市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7〕2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指导意见(2020年)